1月8日,山西省人社厅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省人社厅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卢建明同志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跃刚宣读省委任免决定。省人社厅厅长白秀平主持会议。省人社厅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组全体成员、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卢建明简历

卢建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山西应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1984年从太原工学院毕业分配至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教务科副科长。
1986年至1987年在太原五一机器厂工作,任厂长助理。1991年调入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历任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副处级);其中1995年至1998年在吉林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2001年调入山西省交通厅工作,历任大同至运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交通厅办公室主任。
2004年任山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中2006年至2007年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攻读MPA硕士;2005年至2008年在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
2014年4月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6年5月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6年6月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年1月不再担任长治市委副书记、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