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的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我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加大体制机制创新,以集中整合财力解决扶贫突出问题为前提,着力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积极推进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2、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又要做好各项工作衔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体系。
3、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整合资金以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编制好本地脱贫攻坚规划,以规划引领投入,以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精准发力,集中力量脱贫攻坚。
4、坚持保障监督。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实施“六权治本”,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确保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真正用于脱贫攻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目标任务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与实施“大扶贫”战略挂钩,确保扶贫投入实现“双增长”(投入总量和幅度),确保资金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扶贫工作成效显著提高。到2017年底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县贫困村5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00人全部脱贫,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00元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底前)
完成制定《宁武县脱贫攻坚计划》、《宁武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1月)
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原报备项目如有调整,及时报省、市备案。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完成县级自查验收以及省、市统一考核验收工作,适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向上级报送工作总结。
三、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包括中央资金20项,省级资金56项,市、县安排的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配套资金。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林业建设资金、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畜牧扶持资金;二是用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建设、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农村社会发展资金;三是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扶贫开发资金。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17年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总规模为34386.2301万元。其中:中央扶贫资金9067.2303万元,省级扶贫资金6087.258万元,市级扶贫资金67万元,农、林、水、交通、教育、住建等资金17683.8974万元,县级扶贫资金1480.8444万元。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资金分配机制
强化以脱贫效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方式,年初要编制好扶贫攻坚区域规划,安排统筹资金目录,分解好部门项目任务。各乡(镇)、各单位应将详细的项目计划报脱贫攻坚领导组审核批复,县财政局依据批复后的项目计划下达资金预算,实现财政资金的有效统筹。
(二)加大统筹资金力度
对现有扶贫专项资金难以形成合力的扶贫项目进行清理归并,包括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及当年安排尚未实施的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对农业、林业、水利、教育、国土、住建、交通、环保等行业主管部分除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及当年预算安排都要向脱贫攻坚方面倾斜。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需要自主确定牵头管理部门,不要求完全与原有的归口管理部门一一对应。
(三)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
各乡(镇)、各部门应在每年11月前将下年度的实施项目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实施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选择。
(四)健全资金使用机制
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要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或龙头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以精准扶贫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将各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起来,集中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一律实行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公示制、竣工验收制、绩效考评制,整合资金在国库设立专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宁武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精准扶贫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用于与易地扶贫搬迁无关的基本建设;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准用于发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工资和津补贴;不准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以及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不准超标准使用统筹财政资金搞“盆景式扶贫”;不准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度分散。要尊重群众意愿,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 、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六、统筹整合资金的投向
2017年,实施整合项目87个,总计投入资金44174.730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386.2301万元,其他资金9788.5万元。围绕脱贫攻坚任务,分类实施。
(一)产业发展脱贫工程
产业发展脱贫工程,实施项目27个,脱贫4500人。投入资金14300.264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511.7649万元,其他资金9788.5万元。
1、新大象生猪养殖项目。采取“1+1+1+1”发展模式,由政府协调、银行支持、企业实施、农户入股在8个乡(镇)完善续建存栏1—4万头生猪的高标准养殖小区8个,带动贫困户730户。投入资金4821.014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89.0145万元,其他资金3832万元。
2、涔山乡乡村旅游项目。在涔山乡开发乡村旅游,带动贫困户53户。投入资金321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4万元,其他资金3117万元。
3、特色芥菜种植项目。在涔山乡实施芥菜、黄花菜等蔬菜种植项目,种植面积360亩,带动贫困户30户。投入资金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万元,自筹资金1.5万元。
4、驴养殖项目。在涔山乡寺儿沟村购驴建设养殖厂房,带动贫困户17户。投入资金10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5.5万元,其他资金80万元。
5、化北屯乡牲畜养殖项目。在化北屯乡6村实施驴、牛、羊养殖项目,带动贫困户92户。投入中央资金92万元。
6、农机服务脱贫项目。在化北屯乡虸蚄庙村实施农机服务,带动贫困户43户。投入中央资金43万元。
7、新大象生猪养殖“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化北屯乡大廖沟村实施打井、平场地、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资金80.1855万元。
8、隔河贵康养殖专业合作社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在圪廖乡隔河村实施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中央资金3.8万元。
9、西马坊旅游发展项目。在西马坊乡馒头山村、狼迫沟村、细腰村、李家沟村实施旅游开发及服务项目,带动贫困户235户。投入中央资金237万元。
10、西马坊乡种养殖项目。在西马坊乡后吴家沟村、前吴家沟村、榆林沟村实施种养殖。带动贫困户175户,投入中央资金176万元。
11、阳方村设施农业项目。在阳方口镇阳方村新建温室大棚15亩,带动贫困户56户。投入财政资金93.6万元。
12、豆庄羊场续建工程。在东马坊豆庄村建设养羊场,完善建设羊舍2栋,面积330m2,护坝132米。投入财政资金17.0811万元。
13、东马坊乡整村推进项目。在东马坊乡东马坊村、回官石村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新建场面1.5万平方米,绿化2300亩,护坝720米。投入财政资金51.882万元。
14、川湖屯村整村推进项目。种植玉米1650亩,马铃薯155亩,为农户提供种子、化肥、地膜。投入财政资金15万元。
15、中药材产业奖补项目。对截止2017年底在本县范围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中药材的企业和大户进行奖补,每亩补助600元。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
16、扶贫周转金项目。设立扶贫周转金,为“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项目提供启动、周转使用低息借款。重点扶持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投入资金391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04万元,金融资金2608万元。
17、优种胡麻、莜麦示范种植项目。在东马坊乡等七乡(镇)种植胡麻1500亩,莜麦3600亩。投入财政资金55万元。
18、余庄乡贫困村帮扶项目。在余庄乡实施种植项目,推广种植脱毒马铃薯300亩。投入县财政资金30万元。
19、蛋鸡养殖项目。在凤凰镇杜庄村实施蛋鸡养殖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带动贫困户20户。投入财政资金20万元。
20、畜牧产业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养殖场扩建工程,新建圈舍、运动场、贮草室、粪污减排等生产设施,促进畜牧业发展。投入财政资金105万元。
2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2.8718万元。
22、粮食高产创建项目。推广示范种植脱毒马铃薯500亩。投入财政资金30万元。
23、中药材崛起项目。种植中药材500亩。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
24、脱毒马铃薯基地建设项目。完善建设3000亩脱毒马铃薯基地,新建仓库等生产性基础设施8442平方米,田间工程900亩,购置仪器等设备19台(套),技术培训1100人次。投入资金46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15万元, 自筹资金150万元。
25、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种畜,扩大生产。投入财政资金10万元。
26、现代农机推广项目。实施农机技术推广示范,示范面积500亩。投入财政资金3.43万元。
27、驴产业发展项目。全县发展驴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购基础母驴给予每头驴3000元奖补;对存栏一定规模的养殖场给予奖补。投入财政性资金62.4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围绕水、路、地、林、房等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扶贫项目30个。投入财政资金17565.4104万元。
1、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贫困村公路改建、生命防护、村道安全三大工程,完成余庄、薛家洼、东寨、西马坊、新堡等5个乡(镇)24条公路改建工程。投入财政资金3061.23万元。
2、扶贫旅游防火通道工程。实施南沟庙至黄草梁森林旅游防火通道工程,新建公路6.211公里。投入财政资金520万元。
3、贫困村饮水工程。新建饮水工程86处,维修饮水工程14处,解决14000贫困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投入财政资金2342.7307万元。
4、河道排洪及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对新堡、西马坊、石家庄、化北屯、怀道、余庄等6个乡(镇)河道清淤及水利设施修复。投入财政资金563.2264万元。
5、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灾害预防平台。投入财政资金19.07万元。
6、膜下滴灌工程。实施膜下滴灌10亩。投入财政资金4.61万元。
7、碳窑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4.82km2,包括水保林、经济林,封禁治理。投入财政资金366.7237万元。
8、石家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1km2。投入财政资金95.1689万元。
9、洪河源头小流域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9.38km2。投入财政资金114.6076万元。
10、水土保持监测点维护工程。完善建设水土保持监测点。投入财政资金5万元。
11、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东寨、化北屯、东马坊3所幼儿园,楼房总面积7056.5平方米。投入财政资金397.95万元。
12、中小学校舍维修工程。对全县中小学实施校舍维修。投入财政资金444万元。
13、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28户。投入财政资金460.41万元。
14、宜居示范村建设工程。在东寨镇相关村修建护坝、绿化、美化村庄环境。投入财政资金44.1432万元。
15、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进行“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治理,达到环保要求。投入财政资金83.5万元。
16、两山造林工程。补植补种1.2万亩,水源地造林1.5万亩。投入财政资金474.2899万元。
17、刘家园移民新村创卫工程。刘家园移民三期硬化路面240m2,移民二期、三期外围墙513m。投入财政资金17.12万元。
18、精准扶贫移民安置小区刘家园村街道治理及雨水管网工程。实施雨水管网341米,街道硬化1500平方米。投入财政资金76.81万元。
19、精准移民安置小区县级配套项目。完善建设精准移民安置小区主体及配套设施。共投入财政资金2568.82万元。
20、凤凰镇“八道四治四建”工程。实施外环路及大运线环境卫生整治,拆除违建、维修花栏墙。投入财政资金32万元。
21、村庄特色风貌整治项目。对东寨镇、西马坊乡、涔山乡11个村实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财政资金2024万元。
22、阳方口镇阳方村温室大棚前期项目。温室大棚前期“三通一平”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棚图纸设计等费用。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
23、公交公司公共交通建设项目。县公交公司公共设施建设。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
24、凤凰镇刘家园移民四期后续产业配套用房。新建工程住宅楼,面积19486.98m2。投入财政资金550万元。
25、刘家园移民五期后续产业配套用房。新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入财政资金150万元。
26、传统村落改造。对涔山乡传统村落实施升级改造,绿化、亮化村庄。投入财政资金75万元。
27、凤凰镇刘家园移民新村五期配套工程。新建住宅楼14360m2。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
28、职业高中建设项目。新建职业高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投入财政资金2600万元。
29、机耕道建设项目。对开展农机服务的耕地道路进行维修改造。投入财政资金42万元。
30、农机深松项目。实施耕地农机深松5200亩。投入财政资金13万元。
(三)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
农村扶贫公益事业,实施项目28个,投入财政资金6896.9045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对高职贫困生给予每年2000元,对贫困大学生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资助。投入财政资金170万元。
2、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开展精准扶贫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及扶贫动态管理。投入财政资金22万元。
3、贫困户贷款风险保证金。在商业银行设立扶贫贷款风险保证金,增强银行扶贫小额贷款投放能力。投入财政资金2050万元。
4、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周转金。对贫困户贷款提供应急利息回补。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政策性救助。投入财政资金319万元。
6、扶贫项目管理。扶贫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宣传、检查验收。投入财政资金62.0169万元。
7、高级中学贫困生生活补助。给予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投入财政资金147.35万元。
8、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投入财政资金75.8736万元。
9、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农合医疗个人缴费救助资金县级配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253人,人均救助每人每年180元,县配套30%。投入财政资金227.6208万元。
10、农家书屋。为贫困村建立农家书屋,购置图书,丰富文化生活。投入财政资金49.05万元。
11、乡村旅游宣传推广。支持乡村旅游项目的宣传推广,乡村文化历史挖掘整理,简易戏台建设。投入财政资金22万元。
12、贫困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100个贫困村购置500件体育健身器材。投入财政资金67万元。
13、送戏下乡。实施文化下乡惠民工程,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投入财政资金80万元。
1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医疗保险配套。对838人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650元标准补缴保险费。投入财政资金54.47万元。
15、精准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配套。为115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投入财政资金145.5552万元。
16、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配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投入财政资金390.425万元。
17、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人。投入财政资金23万元。
18、新型农机操作手培训。培训农机操作手50人。投入财政资金4.995万元。
19、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300人。投入财政资金19.995万元。
20、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贫困村全部参与测评。投入财政资金49万元。
21、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安置扶贫指挥平台及数据终端处理器和相关配套设备,在各乡(镇)配套专用电脑。投入财政资金264.973万元。
22、“山西护工”培训。培训“山西护工”92人。投入财政资金24.9万元。
23、整村搬迁拆旧复垦前期费。对28个整村搬迁村2169人给予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每人3000元。投入财政资金650.7万元。
24、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涉及2村126户325人。投入财政资金1065.22万元。
25、贫困劳动力培训。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投入财政资金145.39万元。
26、市级驻村帮扶工作经费。对市级单位驻村工作队给予经费补助,每人5000元。投入财政资金25万元。
27、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交纳医疗保险给予财政补贴。投入财政资金66.37万元。
28、新一轮退耕还林省级补助。对新一轮退耕还林2.5万亩。兑现省级补助资金375万元。
(四)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实施项目2个。投入财政资金5412.1503万元。
1、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程。在251个贫困村新建100KW光伏电站251座,每座电站投资8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50万元,县配套30万元,贫困户按股分红,实现资产收益。投入财政资金5312.2003万元。
2、农机扶贫工程。成立农机扶贫合作社,购置农机具,开展农机服务,实现资产收益。投入财政资金99.95万元。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制定支持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通报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制定资金整合方案,发改、扶贫部门负责制定脱贫攻坚规划,相关业务部门制定项目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资金监管
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宁武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开展脱贫攻坚项目
情况表
bet365电脑网址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